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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2016-2017)”
2015/8/22

尊敬的法学院校及研究生院并领导:

 

根据国家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若干问题的意见》,顺应教育部高等教育实践教学改革政策的要求,在诸位会员法学院校的共同努力下,自2000年以来,中国诊所法律教育课程培育了一大批初步胜任法律实务、具有社会公益与法治理想的法科人才,得到了教育部门、司法部门、社会公众与广大师生的好评与赞誉。为落实“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推进诊所法律教育事业的普及、推广、繁荣和发展,延展公益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和深造,发挥他们从事法律援助服务的特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开展了“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

20158月至20159,委员会将招募热衷于法律援助服务与公益法律事业的获得免推研究生入学资格的2012级法学本科生,作为志愿者,其中对选修过或正在选修诊所法律教育课程的申请者予以优先考虑。(详见《“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2015-2016)”志愿者招募说明书》)参加项目。

为保证项目顺利开展,项目将于2015910前征募参加项目的院校。参加项目的院校须能够许可本院校获得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志愿者自2016年7月至20178月可离校前往委员会指定的法律援助机构从事为期14个月的全职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在此恳请各单位会员暨法学院校在领导的关注和同仁教师的努力下,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项目顺利实施。

委员会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东华

电子邮箱:ccclepilsfp@163.com

电话:010-82863936

手机:1861251805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

邮编:100872

附件:《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2016-2017)参与院校征询意向表》

 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2016-2017)参与院校征询意向表.doc

 

此致

敬礼!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

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

20158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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