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法律诊所2015年大事记
——13期、14期法律诊所
1. 3月5日13期法律诊所开学典礼,经过经过申请、面试、选拔共有29名同学进入第13期法律诊所学习。

2. 3月15日法律诊所师生参加江苏省省暨南京市工商局主办,省、市消协承办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活动。

3. 3月18日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王霞林理事长和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伟一行视察雨花台区基金法律援助开展情况并在安德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召开座谈会,安德门校区管委会沈柳兰副主任、法律诊所负责人刘莉应邀参加会议。

4. 3月20日法律诊所社区矫正实践动员会在雨花台区司法局召开,法律诊所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杜洪海和15名学生参加会议,标志着本学期法律系与实践教学共建单位雨花台区司法局的合作正式启动。

5. 4月6日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在充分考察我院法律诊所法律援助工作基础上,对诊所法律援助给予充分肯定并决定再次对法律诊所法律援助工作给予资助,资助金额3万元,资助期限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
6. 4月8日维世德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诊所实践基地挂牌。安德门校区管委会副主任沈柳兰前往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与维世德律师事务所主任梁海峰签订了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协议,在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挂设“教学实践基地”牌子。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晓霞和有关律师、法律系法律诊所刘莉老师参加了签字挂牌仪式。

7. 4月15日法律诊所25名学员在教师带领下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参与了自己老师代理的案件的旁听。刑事审判庭一庭公开审理了陈某、杨某抢劫杀人案的二审上诉案件,本案由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由我系实践教学共建单位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李晓霞律师担任本案被告人陈某的辩护人。

8. 4月16日法律诊所教师戴晓青、李晓霞带领法律诊所学生助理陈茜、史路平参加“南京虐童案”审查逮捕听证会。
9. 4月20日13期法律诊所学员王臻美、郑诗曼第一次以律师小助手的身份与安德门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江红琴律师赴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出庭代理一农民工援助案件。
10.
4月30日第13期法律诊所举行模拟法庭结业考试。

11.
5月6日法律诊所13期学员盛颖、王臻美、廖小庆在杜洪海老师带领下赴南京芳草园小学进行法制宣传活动。此次普法活动紧紧围绕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展开,旨在通过从学校、社会、家庭等多角度入手,促进孩子们法律意识的萌芽,强化其对校纪校规的遵守意识。

12.
5月18日江苏省高校法律援助联盟成立大会开幕,法律诊所刘莉老师、分团委袁淑媛书记带领10位法律诊所、法律援助中心同学参加了成立大会的开幕仪,江苏警官学院成为江苏省高校法律援助联盟会员。

13.
5月20日校区分团委和法律诊所联合举办了以南京虐童案为主题的师生实务论坛。法律诊所特邀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晓霞律师和江苏电视台《德行天下》栏目制片人黄琼花主任作为论坛嘉宾。李晓军、杜洪海、温潘红三位法律诊所教师应邀出席了本次论坛、李海峰、陈茜、唐烨璇、许畅文作为论坛学生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

14.
8月9日-10日法律诊所教师刘莉参加诊所委员会兰州区域培训会议。

15.
9月10日14期法律诊所开学典礼。

16.
9月18日法律诊所学生赴江苏省公安厅、雨花台区检察院、雨花台区司法局等12家实践单位开始法律诊所为期14周的实习锻炼。

17.
10月16日法律诊所开展向安德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捐书活动。

18.
10月23日下午,应南京市游府西街小学的邀请,刘浩老师带领法律诊所学员张晓旭、田野等以及部分法律援助志愿者赴该校针对六年级学生开设法制讲座,讲座内容以“法在我身边”为主题,以案说法,讲解未成年人身边的法律法规。

19.
10月25日第14期法律诊所在实践方面采用规范化管理,所有实践统一纳入法律系实践中心管理监督,第九周法律系对法律诊所实践进行了中期检查和模拟法庭考核。

20.
10月30日,法律诊所学员马春华和陈小芳应邀参加了高校法援联盟表彰大会,本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选举新一任执行主席,并探讨下半年法援联盟的活动安排,以及宣布优秀夏令营的成员。马春华被评为江苏高校大学生法律援助联盟夏令营第一季优秀营员。

21.
10月30日下午举办了“奔跑吧,法诊!”趣味运动会,运动会以团队的形式进行,体现了法律诊所的团队理念,比赛中设有观察员,观察员制度是法律诊所教学中的重要方法,运动项目分为端水跑,绑腿跑,运球接力,过河拆桥等,每一个项目都有一个丰富的法律内涵:公平、合作、效率、诚信这些法治的精神贯穿在所有的比赛项目中,同学们在运动与竞技中感受法律的别样魅力。

22.
11月5日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案件质量抽查在我市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举行,本次检查主要包括对近两年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卷宗的检查以及对被服务者的电话回访,整个检查过程顺利。法律诊所学生参与了该次活动的志愿者工作,整理卷宗、播放相关幻灯片、协助卷宗审查以及电话回访工作。

23.
11月13日-15日,法律诊所刘莉老师、李晓霞律师参加了由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CCCLE)主办、海南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区域培训与交流活动,来自全国法学院校、律师事务所的80多位法律诊所教师参加了此次会议。刘莉老师向大会提交了论文《警察职业化教育背景下公安院校法律诊所课程设置的思考》并作为会议代表做大会主题发言。

24.
11月19日,法律诊所学生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一起由法律诊所学生张凤和李晓霞律师一起代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范防震诉南京市玄武区良友工程机械租赁服务部、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的庭审。

25.
11月21-22日,法律诊所学生王臻美、朱蓉(非)、许畅文(非)、李天歌在第九届“律苑星辉”法律人风采大赛暨第二届苏皖高校法庭辩论赛获得三等奖。王臻美获“优秀辩手”荣誉称号。

26.
11月25日法律诊所学生第一次走进大学开设法制讲座讲解法律知识。13期法律诊所学生舒金鑫受邀前往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开设讲座《女生自我保护法律常识》讲座围绕女生自我保护、财产保护、人身保护和消防保护等专业内容展开。

27.
12月4日法律诊所学员于武斌、王行书、袁玉旺、邵春霞、江贝贝等5位同学参加了“江苏高校大学生法律援助联盟首届紫金法律援助论坛” 并向大会提交了论文,论文被收录于《高校大学生法律援助理论与实践论文集》。
28.
12月17日上午,沈柳兰副主任和宋鹏科长、刘莉老师赴交警八大队、雨花台区检察院、雨花台区公证处检查学生法学实践情况,了解我系学生在实习基地的工作表现以及存在问题,并就后面如何加强与实践基地的进一步合作进行了沟通。

29.
12月18日法律诊所教师刘莉、刘浩讲授的《法律诊所教育-模拟接待》在学院教学竞赛决赛中获得一等奖。
30.
12月18日法律诊所举行第14期学员结业典礼暨实习总结汇报会,法律诊所教师刘莉、刘浩、李晓军参加了该次典礼仪式。学员们认真汇报了自己在实践基地的实习情况、收获。并和同伴分享了实习感悟,有的实践小组制作了精美的PPT对本组的实践进行了全面而详尽的汇报。老师们对每一位学员的汇报都给予了解答和回应,汇报会持续了四个小时。

学员们对学校的实践安排和法律诊所老师们的悉心指导表达了衷心感谢。最后法律诊所教师为学员们颁发了结业证书,祝贺14期学员经过9周的理论学习和14周的实践锻炼顺利完成法律诊所学业培训。
31.
12月23日13期法律诊所学生郑诗曼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法学会以及南京师范大学举办的第九届“律苑星辉”江苏高校法律人风采大赛总决赛中获得季军。

32.
12月30日 法律诊所完成2015年案件代理归档工作,今年法律诊所学生共代理各类诉讼、非诉讼案件1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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