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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诊所考察内容
2003/8/16

新诊所考察内容  


  依照《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章程》和《新诊所的吸纳和诊所项目推广规则》,针对诊所法律教育课程的特点与要求,委员会考察拟资助新诊所,具体考察内容如下:



一、诊所课程设置与保障


  师资、教师队伍


  新诊所在法学院或系里的地位与关系


  学生选课情况


  学校的配套设施和配套资金支持



二、课堂教学演示与指导学生



三、办案情况



四、评估机制


  包括对学生、教师和课程等的评估。



五、诊所运作机制


  主体资格


  案件来源


  专业化


  档案管理



六、资金使用情况与计划


  学校经费与委员会资助经费的情况与关系


  委员会资助经费的预算与执行计划


七、合作单位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


                                          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



                                                 2003年8月15日

 





更新日期:2004-2-5 1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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