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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诊所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设置及职责
2004/7/17

中国诊所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设置及职责  

一、秘书处的职责

     中国诊所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是中国诊所教育专业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全日制的工作机构。除依照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之外,应当全日办公。

秘书处的工作职责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 督促、协调、催办由常务委员会决定的年度活动。

1、每年春季开始的课题申报与评审,下发课题的决定报告,与

课题负责人签订课题协议,发放经费,按照协议规定催交课题进展报告和终期报告,协助常委会在资助课题完成后进行课题验收。

2、对于常委会决定的年度交流与培训活动和两年一届的年会的认领学校进行协调,了解会议组织的进展,经费的发放以及总结报和财务报告的提交。

3、组织和接受各校出国交流的申请,提交福特基金会审批,联络国外顾问活教师来华交流事宜。

4、筹备年度常委会会议以及必要小型会议、电话会议的举行。

5、协助分工常委接受设立诊所课程新学校的经费资助申请、考察等。

     (二) 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职责

1、保持与各常委必要的联络,包括活动情况通报、常委和委员

建议、需决议事项的通知、投票表决统计以及决定事项的通知。

2、保持与专业委员会顾问的必要联系,情况通报和交流。

3、建议和开拓与新资助组织的联络,条件成熟时,提交资助申请报告给常委会讨论。

4、以委员会的名义与相关组织保持联络,并将有关委员会适宜参加的国内外交流活动及时通报常委。

5、在经费资助申请年度,在常委会的决定下,起草经费申请报告。每个学年度向各校发放额定经费、收取各校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并起草专业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提交捐助机构,申领下一年度的经费。

6、与挂靠单位中国法学会保持必要的联系和情况交流。

7、管理秘书处的日常经费开支。

二、秘书处机构设置

    (一)秘书处的设置模式

      根据目前诊所教育在中国开展并需要全国性协调的实际情况,秘书处的设置可以从以下结构终选择一种。

1、由常委会聘用一位全职秘书长,必要时聘用兼职秘书一名。临时活动可聘请一名以上的临时人员。

2、由常委会聘用一位兼职秘书长,聘用一位全职秘书协助秘书长工作。

3、从专业活动的管理需求出发,应当逐渐使秘书长全职化并根据需要设置一名或两名全职或兼职秘书。

    (二)秘书长与秘书以及常委会的关系

1、秘书长由常委会决定,由专业委员会主任聘任。秘书长向常委会负责并向分工的主任、副主任、常委请示、报告工作。

2、秘书由秘书长推荐,由委员会主任或分工副主任聘任,由秘书长进行工作管理。

3、秘书处的职责以及秘书处的日常由秘书长负责承担,秘书的工作分配由秘书长决定和管理。

4、秘书长和秘书的聘用条件另见附件

三、秘书处经费的预算和决算

1、秘书处的经费预算以及各项用途由常委会决定,秘书长无权自行改变经费的用途。结余部分由常委会决定使用办法和用途。

2、秘书长和秘书的工资由常委会决定,在额定的范围内,允许秘书长作灵活的掌握。

目前全职秘书长的工资总额为6万元人民币,兼职秘书长的工资应在每月2500元--4000元之间根据工作量决定。

全职秘书的的工资应当在2000--3500之间,该工资应当包括三险在内,根据秘书的实际工作量核定。兼职秘书的工资应当在500元--1200元之间,具体根据秘书的工作量决定。

3、秘书处的经费决算需每年进行决算并向常委会报告。

                                                                              中国诊所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7月5日

 

更新日期:2005-5-17 2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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