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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2015-2016)”机构合作征询意向书
2014/9/17

“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2015-2016)”


机构合作征询意向书



尊敬的法律援助机构并领导:


根据国家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若干问题的意见》,顺应教育部高等教育实践教学改革政策的要求,自2000年以来,中国诊所法律教育课程培育了一大批胜任法律实务、具有社会公益与制度福利理念的法科人才,得到了教育部门、司法部门、社会公众与广大师生的好评与赞誉。为落实“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推进诊所法律教育事业的普及、推广、繁荣和发展为宗旨,延展公益法律服务人才的进一步深造,发挥他们从事法律援助服务的特长,自2009年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开展了“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

2013年,曾从全国多家著名法学院校招募了10名志愿者参加项目,前往分布于全国的5个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在当地律师与委员会委派教师的指导下从事专职的法律援助服务。10名志愿者作为当地重要的法律援助力量,担当法律援助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从事法律援助调研、参加公民普法、参与行政管理等多种实务工作,法律实践能力与职业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将进入新的时期,委员会将从多所高校招募并继续资助10名热衷于法律援助服务与公益法律事业的学生作为志愿者参加项目,2015年7月至2016年8月期间前往与委员会建立有项目合作的法律援助机构从事全职法律援助服务。委员会将为志愿者提供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

此次项目以探寻公益法律服务与人才培养新模式为宗旨,招募志愿者人员较少,要求志愿者能够前往法律援助资源相对欠缺的偏远地区接受锻炼。基于此,委员会拟征询、考察与选择5个左右的法律援助机构/地区作为项目合作方

项目合作方须能够提供并保障志愿者从事法律援助办案的工作环境、工作职位、业务事项与工作保障。

承蒙多家法律援助机构的鼎力合作、领导的支持和同仁的辛勤努力,2009-2014年期间项目已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在此,委员会特邀各机构关注、加盟。

委员会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东华

电子邮箱:ccclepilsfp@163.com

电话:010-82863936      手机:1861251805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          邮编:100872

机构合作征询意向表.doc

此致

敬礼!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

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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