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北方民族大学法律诊所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这一主题,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作为集中开展法制学习与宣传的重要节点和全民普法的重要载体。
12月4日,法律诊所的学员们在指导教师王银梅、黄爱学的带领下分别与银川市法制办、兴泾镇人民政府、北方民族大学法学社联合在银川市光明广场及西夏区兴泾镇综合文化站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同学们为当地居民免费发放宣传资料,资料内容涉及《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解释;并为现场群众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法律宣传单和法制漫画吸引众多群众驻足观看,咨询席前群众络绎不绝。在本次活动中,诊所学员们热情接待咨询者,认真回答相关问题,为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指导和建议,收到了良好效果,得到了广泛好评。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从1986年至今,全国实施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其间,北方民族大学法律诊所不仅将法制宣传作为我校师生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更是以法制宣传为契机,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实践活动,十年来,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北方民族大学诊所学员在我校附属中学开展法制宣传
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

诊所学员在热情地回答群众咨询

北方民族大学法律诊所12.4法制宣传留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