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中国法学会法律诊所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李傲教授、汪世荣教授来我校法学院检查指导法律诊所实践教学工作。宁夏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主任时晓雯、银川市西夏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聂卫军、法学院副院长刘蓉及法学院部分师生代表参与座谈会。座谈会由我校法律诊所主任王银梅教授主持。
座谈会上李傲副主任首先向大家介绍了全国法律诊所开展的状况,并让与会同学谈谈在参与法律诊所实践课程中的感悟与体会。同学们结合民事法律诊所课程的特点主要谈了三点体会。首先是法律诊所实践课程相比传统课程而言显得更为灵活性、圆桌会议室的教学方式不仅加强了师生之间的交流,也更利于课堂上的交流;其次是授课老师改变以往教学活动中的“独白者”教学方式,在课堂中更多起到的是一个主持与串线的作用,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体;再者就是法律诊所课程十分注重实践教学,在本学期的课程中,指导老师不仅多次邀请资深律师、法官来我院讲学,带领同学们前往法院进行案件旁听,还十分注重深入基层、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并定期到银川市西夏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形式多样的实践性教学方式对于提升同学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另外,我校地方立法诊所的学员们也积极发言,表达了在地方立法诊所学习期间的收获和感悟,并汇报了参与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少数民族教育条例》的情况。李傲荣教授听完汇报后,给大家做了具体的指导,同学们很受启发。最后,两位副主任鼓励地方立法诊所的同学们把握民族地区优势与特色,积极进取,谋求更大发展!
座谈会中同学们积极发言,赢得了与会嘉宾的好评。李傲教授、汪世荣教授对我校法律诊所近十年来的工作予以了认可,并对我校以法律诊所课程建设带动学院其他课程建设、以多方位、多形式开展法律援助的做法予以高度评价,认为可以作为有益经验在开设法律诊所课程的高校加以推广。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主任时晓雯及西夏区法律援助主任聂卫军也都对我校法律诊所教育予以肯定,并生动的将我校法律援助中心比喻为自治区法律援助人才的孵化园,不仅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公益律师、也进一步促进了自治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近年来,我校法律诊所通过采用“在实践中学习”的诊所式法律教学方法,课堂教学质量与社会反响得到了较大增强,在提高学生法律技能的同时更培养了我校学生的高度社会责任感。通过本次委员会的专家检查指导活动,将进一步促进我校法律诊所的科学发展。

李傲教授与我校诊所学员热情交流

各位老师倾听我校诊所学员代表汇报发言

专家老师与我校诊所学员代表合影

专家教授与我校诊所教师合影
左起:张晓琴、刘蓉、李傲、聂卫军、汪世荣、王银梅、时晓雯、黄爱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