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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展示
2014/6/22
一、江汉大学民事法律诊所课程教学大纲 2012年修订本)

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法律职业能力和技巧;

2.培养学生法律职业意识、职业道德与社会责任感;

3.培养学生批判性、建设性思维;

4.帮助学生初步认识社会,为进入社会做好心理准备。

教学对象:法学本科三年级以上学生(限选24人)

课时:法律诊所课程总计32学时,2个学分。其中讲授辅导10学时,参与实践活动22学时

课程性质与学分:选修课;2学分

江汉大学法律诊所的课堂内容分为四部分,案情汇报、接待当事人(根据需要)、专题讲授、分组讨论真实案例。课外办案的部分由指导老师全程跟踪指导。

 

主持人

 

     

 

1

第一讲

 

走进诊所

了解诊所

认识诊所

1.学生自我介绍的技巧训练;

2.了解诊所式教学特点;

3.教师与学生在诊所中的身份、地位与作用;

4.教学与考评方法

教师介绍

提问与回答

2

第二讲

 

法律援助的现状与特点

1.为什么要进行法律援助;

2.法律援助的特点和对象;

3.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技巧。

案列分析

大脑风暴

分组讨论

总结

3

第三讲

 

学习如何接待当事人

1.向当事人介绍自己和诊所;

2.如何取得当事人的信任;

3.如何将话题引入正题;

4.鼓励当事人说出真相的方法;

5.记录谈话要点方法;

6.做出是否接受委托的决定。

教师讲授

分组接待

汇报与点评

讨论与总结

4

第四节

 

了解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法律诉求

1.当前妇女儿童主要的社会问题与纠纷有哪些;

2.可以运用法律调处的是哪些;

3.办理妇女维权案件的技巧。

大脑风暴

游戏法

角色扮演

分组讨论

5

第五讲

 

调查案件事实与收集证据

1.收集证据

2.分析证据

3.确定案件争点及其法律性质

4.分析案件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

教师讲授

分组接待

汇报与点评

讨论与总结

6

实践周

 

了解律师事务所的现状

参观武汉百人大所——得伟君尚

 

学习交流

7

第六讲

 

诉讼技巧(一)——诉讼请求的确定

1.全面了解具体案件情况

2.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确定当事人的具体诉求;

3. 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审查

4. 收集和调取支持诉请的相关证据。

 

8

第七讲

 

 

诉讼技巧(二)——开庭前准备

1.分析判断证据材料的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2.认定案件性质;

3.发现案件事实的重点、疑点;

4.确定代理的角度;

5.写好代理词/答辩状

6.出庭的心理准备

分组讨论

角色互换

模拟对抗式旁听

 

9

第八讲

 

诉讼技巧(三)——质证

1.如何参与法庭调查

2.如何对证人交叉询问

3.如何应对庭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4.庭审记录

5.如何进行法庭辩论

案例分析

分组讨论

角色扮演

旁听

10

第九讲

 

诉讼技巧(三)——辩论

1.了解具体案件情况

2.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确定当事人的具体诉求

3.收集和调取证据

4.撰写相关诉讼文书

5.根据案件进展做好出庭准备

案例分析

分组讨论

角色扮演

旁听

11

实践周

 

法律咨询

带学生到社区进行现场法律咨询,在实战中锻炼学生。

现场办案

12

第十讲

 

调解与谈判技巧(建设性思维的养成)

1.详细了解案情;

2.明确双方争执的焦点;

3.与当事人沟通交流;

4.做好调解或谈判方案;

5.进行调解或谈判实训。

案例分析

分组讨论

实训练习

13

第十一讲

 

几种特殊案件的应对

1.医疗事故

2.交通事故

 

案例分析

分组讨论

实训练习

14

第十二讲

 

几种特殊案件的应对

1.环境污染

2.物业管理侵权

案例分析

分组讨论

实训练习

15

第十三讲

 

劳动争议案件的办理技巧

1.劳动争议的不同表现

2.办理劳动纠纷案件的注意事项和技巧

案例分析

分组讨论

实训练习

16

第十四讲

诊所全体老师

结业典礼

1.学生自评与互评;

2.教师与当事人评价;

3.学生成绩评定;

4.案件交接与归档;

5颁发结业证书。

陈述

对话与交流

互动问答

 


、汉江大学法律诊所教师简介

 诊所课程主要由法律诊所教研室的教师担任,其他教研室协助开展教学工作,学院还聘请了一批热心于诊所教育工作的资深法官、律师和仲裁员担任兼职教师。该校指导教师的选派一般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实务经验;二是具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三是能够负责对学生进行全过程的实践环节指导。校外指导教师的选派则主要注重其实践经验和合作精神。

主要指导教师简介: 

赵立新,男,法学院副教,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法学院副院长。担任经济法学竞争法学等理论课程教学工作和在律师谈判、模拟仲裁等诊所教育课程教学活动。

张发坤,男,法学院教授,湖北得伟君尚所的著名律师,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法律诊所课程负责人。主要担任“法律文书”、“仲裁法”、“律师实务”等课程的教学。在诊所课程体系中,主要指导学生从事法律咨询、调查取证、参与民事庭审等教学活动。

侯永兰,女,法学院副教授,武汉市妇联法律顾问,法学系主任,法律诊所教研室主任。主要担任商法公司法等课程的教学。在诊所课程中主要指导学生律师谈判、法律咨询等教学活动。

马远俊,男,法学院教授,武汉市硚口区法院人民陪审员。主要担任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课程的教学。在诊所课程中主要担任指导学生模拟行政庭教学活动。

索晓惠,女,法学院副教授,武汉市公安局警风监督员,武汉大学法律诊所教育访问学者。主要担任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等课程的教学。在诊所课程中主要指导学生接待、咨询、调查取证等教学活动。

叶志友,男,法学院教授。主要担任刑法课程的教学。在诊所课程中主要担任指导学生模拟刑事庭教学活动。

社会兼职教师介绍如下:

蔡学恩:男,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

冷春艳:女,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

黄有鸿:男,武汉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高级律师。

   冯正春:男,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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