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汉大学民事法律诊所课程教学大纲
(2012年修订本)
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法律职业能力和技巧;
2.培养学生法律职业意识、职业道德与社会责任感;
3.培养学生批判性、建设性思维;
4.帮助学生初步认识社会,为进入社会做好心理准备。
教学对象:法学本科三年级以上学生(限选24人)
课时:法律诊所课程总计32学时,2个学分。其中讲授辅导10学时,参与实践活动22学时
课程性质与学分:选修课;2学分
江汉大学法律诊所的课堂内容分为四部分,案情汇报、接待当事人(根据需要)、专题讲授、分组讨论真实案例。课外办案的部分由指导老师全程跟踪指导。
周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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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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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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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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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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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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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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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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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诊所
了解诊所
认识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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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自我介绍的技巧训练;
2.了解诊所式教学特点;
3.教师与学生在诊所中的身份、地位与作用;
4.教学与考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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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介绍
提问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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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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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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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的现状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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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要进行法律援助;
2.法律援助的特点和对象;
3.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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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列分析
大脑风暴
分组讨论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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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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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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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如何接待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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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当事人介绍自己和诊所;
2.如何取得当事人的信任;
3.如何将话题引入正题;
4.鼓励当事人说出真相的方法;
5.记录谈话要点方法;
6.做出是否接受委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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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讲授
分组接待
汇报与点评
讨论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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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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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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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法律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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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前妇女儿童主要的社会问题与纠纷有哪些;
2.可以运用法律调处的是哪些;
3.办理妇女维权案件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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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脑风暴
游戏法
角色扮演
分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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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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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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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案件事实与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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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集证据
2.分析证据
3.确定案件争点及其法律性质
4.分析案件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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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讲授
分组接待
汇报与点评
讨论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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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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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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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律师事务所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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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武汉百人大所——得伟君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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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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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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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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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技巧(一)——诉讼请求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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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了解具体案件情况
2.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确定当事人的具体诉求;
3. 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审查
4. 收集和调取支持诉请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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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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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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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技巧(二)——开庭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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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析判断证据材料的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2.认定案件性质;
3.发现案件事实的重点、疑点;
4.确定代理的角度;
5.写好代理词/答辩状
6.出庭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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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讨论
角色互换
模拟对抗式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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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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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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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技巧(三)——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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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参与法庭调查
2.如何对证人交叉询问
3.如何应对庭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4.庭审记录
5.如何进行法庭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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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分组讨论
角色扮演
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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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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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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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技巧(三)——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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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具体案件情况
2.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确定当事人的具体诉求
3.收集和调取证据
4.撰写相关诉讼文书
5.根据案件进展做好出庭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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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分组讨论
角色扮演
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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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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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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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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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学生到社区进行现场法律咨询,在实战中锻炼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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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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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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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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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与谈判技巧(建设性思维的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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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详细了解案情;
2.明确双方争执的焦点;
3.与当事人沟通交流;
4.做好调解或谈判方案;
5.进行调解或谈判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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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分组讨论
实训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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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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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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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特殊案件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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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事故
2.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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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分组讨论
实训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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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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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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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特殊案件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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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污染
2.物业管理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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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分组讨论
实训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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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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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的办理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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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争议的不同表现
2.办理劳动纠纷案件的注意事项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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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分组讨论
实训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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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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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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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全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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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业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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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自评与互评;
2.教师与当事人评价;
3.学生成绩评定;
4.案件交接与归档;
5.颁发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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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
对话与交流
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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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汉江大学法律诊所教师简介
诊所课程主要由法律诊所教研室的教师担任,其他教研室协助开展教学工作,学院还聘请了一批热心于诊所教育工作的资深法官、律师和仲裁员担任兼职教师。该校指导教师的选派一般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实务经验;二是具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三是能够负责对学生进行全过程的实践环节指导。校外指导教师的选派则主要注重其实践经验和合作精神。
主要指导教师简介:
赵立新,男,法学院副教,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法学院副院长。担任“经济法学”、“竞争法学”等理论课程教学工作和在律师谈判、模拟仲裁等诊所教育课程教学活动。
张发坤,男,法学院教授,湖北得伟君尚所的著名律师,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法律诊所课程负责人。主要担任“法律文书”、“仲裁法”、“律师实务”等课程的教学。在诊所课程体系中,主要指导学生从事法律咨询、调查取证、参与民事庭审等教学活动。
侯永兰,女,法学院副教授,武汉市妇联法律顾问,法学系主任,法律诊所教研室主任。主要担任“商法”、“公司法”等课程的教学。在诊所课程中主要指导学生律师谈判、法律咨询等教学活动。
马远俊,男,法学院教授,武汉市硚口区法院人民陪审员。主要担任“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课程的教学。在诊所课程中主要担任指导学生模拟行政庭教学活动。
索晓惠,女,法学院副教授,武汉市公安局警风监督员,武汉大学法律诊所教育访问学者。主要担任“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等课程的教学。在诊所课程中主要指导学生接待、咨询、调查取证等教学活动。
叶志友,男,法学院教授。主要担任“刑法”课程的教学。在诊所课程中主要担任指导学生模拟刑事庭教学活动。
社会兼职教师介绍如下:
蔡学恩:男,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
冷春艳:女,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
黄有鸿:男,武汉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高级律师。
冯正春:男,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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