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法律诊所教育
学时: 32学时
学生规模: 按实际选课情况
课程形式:课堂讲授讨论与独立办理真实案件(提供法律服务)相结合
考核方式:课程和办案情况综合考核
教学目的:
通过本学期的法律诊所教育课程,使学生:
1.能够理论联系实际,不仅系统地掌握法律知识,而且亲身参与法治实践,了解我国法治发展的现状;
2.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接触并实际处理真实的案件,为案件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3.在诊所学习过程中提高学生合作技能,尝试各种提高合作质量的方法。在合作中,大家讨论各种方案,进行评价和反馈,理解证据、事实和法律之间的关系。
4.学生通过与社会的接触而了解社会;要向当事人、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学习,扩大知识面,提高判断能力,加强法律职业的责任感。
教学要求:
1.本课程面向法学院高年级本科生,参加本课程的学生应已经修完法学的基础课程,有独立办理案件的能力,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心;
2.本课程学生应当按照课程要求参加课堂讲授及其他各种形式的课堂教学,积极参加课堂讨论;
3.学生应当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分成小组(3-5人一组),亲身参加有关的法律咨询接待和法律服务工作,如按照课程值班要求,到诊所对外法律服务办公室值班,接待来访,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并接受案件代理,向需要获得法律服务的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4.无论是课堂讨论还是办理真实案件,学生都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和责任心,在老师指导下和通过讨论,提出自己的分析意见和解决该案件的方案;
5.每个学生都应当办理并完成1个案件,并按照诊所办案程序和要求,写出结案报告。 二、法律诊所师资队伍
姓名
|
单位
|
职称(职务)
|
授课内容
|
宋志国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教授
|
法律诊所教育课程导论
|
胡建新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副教授
|
评估接待案件及案件处理
|
高兰英
赵能晶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广西中纬律师事务所
|
教授
主任律师
|
会见当事人、法律文书写作
|
高清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教授
|
谈判与合同
|
唐崛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讲师
|
模拟审判、法庭辩论
|
阳继宁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副教授
|
民事案件的代理
|
蒋琼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副教授
|
刑事案件的代理
|
向忠诚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教授
|
行政案件的代理
|
彭俊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教授
|
诉讼的策略
|
廖少昆
|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院长
|
证据的取得与分析
|
邵国庆
|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办公室主任
|
法律职业道德
|
刘家红
|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
|
主任
|
诉讼过程中的司法鉴定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