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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简介
2014/6/24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系黑龙江省唯一一所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经济法学、刑法学、法律史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环境法学等学科的硕士学位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其中民商法学、法学理论、经济法学、刑法学等学科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我院有专门的法律诊所教研室、法律诊所教学场所、稳固的公检法律等司法实务合作部门,良好的教学设施、稳定的师资队伍、严格的校内外导师与学生的互相评价标准体系等保证了教学水平的先进性、教学活动的稳定性、教学管理的规范性、教学内容的完整性、教学模式的创新性、教学发展的可持续性。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诊所课程开设的时间:200731,开设刑法诊所课,20089月增设民法和行政法诊所课,2012增设了劳动法诊所课。教学案例以法律援助案件或本地典型案例为主。我院采用开放式、流动式导师队伍管理方式,随时接纳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理论功底的、愿意为诊所教学做贡献的学界业界人士成为我们的校内外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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